中共佳木斯市委宣传部
黑龙江农垦北大荒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佳木斯市文化产业协会
北大荒文化创意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首届佳木斯文化产业博览会组委会
联系人:常海峰
联系电话:13936009594、15561889876
传真:0451-55196653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82-6号
邮 编:150090
佳木斯被评为全国魅力城市,拥有亚洲最大的湿地―三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市区人口100万,辐射影响400万,是黑龙江省东部环境优美、适合人类居住的江城。佳木斯处于东北亚经济圈的中心位置,通过江海联运可连接蒙古、俄罗斯、日本、韩国、朝鲜和东南亚各国,形成东北亚经济圈与东南亚各国的经济大循环,是黑龙江省东部地区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医疗、商贸的中心和交通枢纽。
首届佳木斯文化产业博览会(简称“文博会”)由中共佳木斯市委宣传部、黑龙江农垦北大荒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办,佳木斯市委外宣办,佳木斯市商务局,佳木斯市工信委,佳木斯市文广新局,佳木斯广播电视台,佳木斯日报社,北大荒文化创意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北大荒会展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小企业协会黑龙江省信用管理中心,佳木斯市文化产业协会等省市文化产业相关单位广泛参与,得到政府重点扶持,社会广泛认同的文化产业专业盛会。我们将努力将本次活动打造成为佳木斯市文化产业发展的里程碑,促使更多的人士投入到文化产业的创业队伍里,将佳木斯市文化产业博览会打造成为省内乃至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会展品牌。
本届博览会,我们将与各文化产业相关机构展开深入合作,通过文博会展营销平台,为各地企业铺路搭桥。我们期待着您的参与和鉴证。
展会优势:
1、政府重视
本届“文博会”的举办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组织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和政府工作协调会,相关政府部门全力配合,力争将“文博会”办成佳木斯的一张“城市名片”。
2、影响力强
作为佳木斯市首届“文博会”,其性质、级别、规模相对最大。“文博会”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对“文博会”进行跟踪报道,众多宣传渠道,如报纸、电视、电台等,均会对“文博会”前、中、后进行大量的宣传,具有无可比拟的媒体优势。
3、资源广
佳木斯市区人口一百万,辐射人口四百万以上,影响力遍及周边数十个农场,市场购买力强劲。同时佳木斯与俄罗斯常年开展经贸合作,与俄罗斯专业客户零距离接触。
4、专业性强
本届文博会政策明确,按市场规则商业化运作,由承办机构全面操作整个市场工作,并与其他专业机构广泛合作,为社会、企业带来更大效益。
宣传服务
1、为展现公司实力,树立企业形象,组委会设立了冠名方案及宣传方案。有意向的企业请与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联络,索取相关方案和回报条例。
2、大会免费推荐参展企业加入“中国中小企业协会黑龙江省信用管理中心”,优先享有信用等级评定服务。
参展流程
1、填写《参展合同》,加盖公章后传真或送至组委会办公室,合同一经签字盖章后具备法律效力,传真或复印件有效。
2、签署合同5日内须支付总费用的50%作为定金;剩余50%的余款须在2014年7月1日前支付。
3、参展商需按照规定时间到会报到及布展。
展会宣传
1、通过佳木斯市各主流媒体进行不同形式、不同角度的宣传报道,扩大文博会的影响力和影响范围,如报纸硬广、软文;电视新闻、宣传片等。
2、除主流媒体外,通过繁华地段广告牌、护栏广告等方式对文博会进行宣传。
3、召开新闻发布会。
4、通过互联网对展会进行宣传推广。
5、向全国各地的的书画艺术、古典家具、珠宝玉石、刺绣雕刻、工艺美术等文化相关行业的经销商和收藏家、企业家、艺术爱好者进行邀请。
6、开通“农场-文博会”直通车并专门开设“农场专场”,预计目标客户达九千人次。
专业邀请
1、由专门团队进行专业邀请,通过直邮,传真和电子邮件直邀国内专业人士和采购人士参观;
2、与专业协会进行联系沟通,邀请专业买方市场。
奖项评选活动
组委会设置评奖活动,所有参展商均有资格参加此活动。如需参评,请联系组委会并认真填写参展商评比报名表,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1日,每个企业最多只能申请三个奖项的评选。奖项将在2014年7月12日颁发。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最佳文化精品奖、最佳创意产品奖、最佳展会展示奖、十佳品牌奖、书画艺术品金奖、最佳雕刻奖、陶瓷精品奖、工艺品金奖、组委会指定茶叶/茶具品牌、组委会特别推荐家具品牌、组委会推荐最具文化气息旅游路线。
1、珠宝玉石、工艺礼品、红木家具、根雕木雕、陶瓷工艺、石雕石刻、奇石玉雕、象牙雕刻、紫砂茶具、文房四宝等。
2、书法作品、国画、油画、版画、雕塑、图书、壁画、漆画、鱼皮画、牛角画、羽毛画、艺术设计等。
3、旅游商品(纪念品)、家居装饰设计、地域文化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图书、乐器、音像制品。
1、标准展位:单开口:5800元/个(3米×3米)
双开口:6300元/个(3米×3米)
标准展位提供(配备一张桌子、两把椅子及两盏射灯)。
2、特装展位费用:特装展位36m2起租,500元/m2。增加面积以每18m2为单位递加,租用空地面积,需向展馆交付施工管理费、接电费等。
(注:展位费不包括展品运输、装卸费。)
3、参展企业如在展馆内及展馆广场做广告宣传请与组委会联系,收费额度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