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艺博嫦娥国际会展中心
2014第十七届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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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第十七届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
第16届北京艺博会于2013年9月中旬在北京展览馆圆满落幕,为期4天的艺博会,吸引了来自国内及法国、奥地利、美国、韩国等20多个国家的100余家画廊、艺术机构参展,展出5000多件国画、油画、雕塑等艺术精品,现场艺术品成交额1.2亿元人民币。
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中新社及中国广播网、中央政府门户网、凤凰网、和讯网等百余家媒体专题报道艺博会盛况。
参展细则
一、总则
为展示中外艺术作品,搭建高端艺术交流平台,2014北京艺术博览会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制定、实施本细则,并拥有修改、解释本细则的最高权利。本细则对组委会与全体参展商(以下简称展商)均具有约束力。
二、举办时间及地点
展览地点:北京展览馆
展览地址:中国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135号
举办时期:2014年9月12日(周五)至15日(周一)
公众参观时间:9月12日至15日,每天 10:00 C 17:30 (9月15日下午3点停止入场)
展厅面积:10000多平方米
艺博会图录
1.组委会将出版16K(210mm×285mm)彩色精印图录,收录参展机构数据及参展作品。
2.展位面积每达到18平方米可免费刊登图录1页、刊登作品图片1-2幅、获赠图录1册。如需增加图录版面,另收取制作费800元/页。作品图片请以电子文件(JPG或TIF)形式提交(并附打印小稿),图片文件尺寸必须大于5-7寸,且分辨率在300dpi以上;也可提供120彩色反转片或高清晰度照片(请标明反转片的正、反、上、下)。作品图片请同时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材质、创作年代等信息。
3.图录数据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6月30日。
4.若展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刊登图录所需数据交至组委会,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刊登图录。
九、布展和撤展
1.展商布展时间:9月11日9:00-14:00;9月11日15:00-17:00组委会进行安全检查。
2.展商撤展时间:9月15日15:00-17:00
3.各参展单位不得提前撤展。
十、展品运输
有关展品的运输、海关申报、展品进馆、装卸、包装物保存、展品回运及支付费用等问题,请咨询艺博会展品运输部。
1.参展对象:画廊、画院、艺术公司(工作室)、艺术院校等艺术机构。
2.艺术范围:中西绘画、雕塑、装置、多媒体等。
1.展位价格:
A区展位(人民币) 26800元/18平方米(1490元/平方米)
B区展位(人民币) 24800元/18平方米(1380元/平方米)
C区展位(人民币) 12800元/9平方米(1423元/平方米)
展线 (人民币) 1800元/米
2.展位设施(每18平方米展位内含):
楣板、地毯、1张咨询桌及2把折叠椅、2张参展工作证、8盏长臂射灯
1本展览会刊,可刊登1页图录(可放1-2张图片)
白色木质展板(3.6米高×1米宽×5厘米厚)
1.参展者须在2014年5月30日之前缴纳全部展位费。
2.展位费支付:展位一经确认,组委会将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将《参展确认函》提供给参展商。参展商收到《参展确认函》后,须在规定日期内全额支付展位费至以下账户,即
银行汇款:(请附加传真汇款证明书)
收款单位:北京艺博嫦娥国际会展中心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北京金台路支行
帐 号:0200020219200109625
邮局汇款
收款单位:北京艺术博览会组织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4号楼1301室
邮 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