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主办单位: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
招展单位: 上海秉宏展览有限公司
上海秉宏展览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2508号龙居大厦1501室 200126
电话:+86-21-58216588
传真:+86-21-58216508
联 系 人:张婷 小姐 13671656201
E-MAIL:13671656201@163.com
举办地点及时间:
地点: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新馆
展期:2014年9月19 日(周五)至 21 日(周日)
9月18日:8:00―18:00 展商布展
9月 19日至21 日:公众开放日,主题论坛及现场活动;
9月21 日: 18:00 撤展
报名手续及参展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
2、申报资料:由参展机构于2014年7 月31 日前将如下资料统一交寄艺博会组委会办公室:
展位申请表;
图录登记表;
刊登图录作品电子文件;
参展费用。
3、参展确认:以上手续和资料完备,办理完交费手续后,需在官方网站下载:
展位设计方案;
展位楣板字内容;
增加展览设备/服务申请表;
注:上述材料于2014年7月31日前交至组委会办公室(传真或电子邮件)。
4、完成上述手续,组委会于2014年8月19日寄发《参展通知书》;
5、布展办法:由各组织机构按照《参展通知书》之规定时间及流程统一布展。
四、展馆介绍:
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新馆,总面积13000 平方米;
参展范围:
1、作品类别:国画、书法、油画、水彩、版画、雕塑、书法、非遗、陶艺等多种艺术门类。
2、参展单位:国内外艺术机构、艺术品收藏机构、艺术院校及美术创作者等。
3、参展资格:报名参展单位提供申报资料,由艺博会组委会和艺委会审定或由组织单位认定的机构、团体及个人。
4、作品销售:参展艺术家及相关机构自行定价,作品售出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参展范围:
1、作品类别:国画、书法、油画、水彩、版画、雕塑、书法、非遗、陶艺等多种艺术门类。
2、参展单位:国内外艺术机构、艺术品收藏机构、艺术院校及美术创作者等。
3、参展资格:报名参展单位提供申报资料,由艺博会组委会和艺委会审定或由组织单位认定的机构、团体及个人。
4、作品销售:参展艺术家及相关机构自行定价,作品售出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